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021年计量单位使用情况专项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12-21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了2021年计量单位使用情况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北京、上海、山西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管部门根据本省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组织开展了2021年计量单位使用情况专项监督检查。


  本次监督检查范围包括:报纸、图书、期刊、教科书等出版物,超市、集贸市场、商场等市场交易场所定量包装商品、散装商品、农副产品的标签标识、产品说明书等,以及政府公文、广告宣传、网络平台使用法定计量单位情况。共检查受检单位10656家,受检产品总数134653件,不合规产品数量7517件,出错率为5.58%。


  (各受检产品类别监督检查情况见附件)


  二、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检查结果显示,计量单位中“单位名称”使用错误主要集中在质量、长度、面积等领域;“单位符号”使用错误主要集中在质量、长度、电压等领域。


  计量单位使用主要问题:一是计量单位名称误用。如,质量单位误用“斤”“磅”,长度单位误用“英寸”“里”,面积单位误用“亩”、“平米”,温度单位误用“度”“华氏度”。二是计量单位符号错误。如,长度单位符号误写作“M”,温度单位符号误写作“C”,体积单位误写作“m3”。三是组合单位中混合使用计量单位名称和符号。如,速度单位误写作“米/s”。四是词头符号的字母大小写误用。如,容积单位误写作“ML”“Ml”。


  存在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


  (一)对法定计量单位认识不到位。一是对法定计量单位概念模糊,法制计量意识淡薄。在计量器具上依据推荐性国家标准或行业惯例使用了非法定计量单位。二是对法定计量单位重视不足。虽将正确使用计量单位纳入质量管理体系,也进行考核,但分值过低,缺乏有效的内部管理。三是缺乏法定计量单位知识。编写人员、校对人员对计量单位使用法律法规、标准的认识参差不齐,规范培训不足。


  (二)对计量单位使用情况的监管难度大。一是计量单位涉及长、热、力、电等十几个专业领域,其使用涉及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监管对象复杂。二是机构改革后,部分地方计量处室减编或与其他处室合并,监管力量不足。三是受现行法律法规所限,对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行政处罚力度弱,使用方违法成本过低,监管难度大。


  (三)传统文化及习惯的影响依然存在。部分非法定计量单位的使用拥有长久的历史沉淀,如“斤”、“尺”、“里”等,而我国统一单位制,推行法定计量单位仅几十年,短时期内难以完全改变人们的习惯,消除非法定计量单位的影响。


  三、下一步工作


  (一)完善制度建设。总局将在确保我国单位制统一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计量法》修订及《非法定计量单位限制使用管理办法》的批准发布,推动强制性国家标准《GB3100-93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的研究修订,建立健全监管制度,持续推行法定计量单位。


  (二)加强监管工作。因地制宜,建立完善“法定计量单位专家库”,将监督检查和指导帮扶工作有机结合,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督促有关单位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将正确使用计量单位纳入企业常态化管理。推动政府部门、宣传媒体、教育出版等单位正确使用计量单位,发挥带头和示范作用。


  (三)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以“5.20”世界计量日等活动为契机,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多载体积极宣传法定计量单位,夯实群众基础,同时加大对宣传出版、文化教育、市场交易等重点领域从业人员、监管人员的相关业务培训,提高社会各行各业正确使用计量单位的认知度和执行力。


  附件:计量单位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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