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重拳出击、严厉打击虚假检测

发布时间:2020-11-18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8988号建议的答复。对魏德东代表提出的《关于切实加强第三方监测市场监管的建议》经研究并征求生态环境部意见,做出答复:市场监管总局将以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为目标,重拳出击、严厉打击虚假检测,同时坚持标本兼治,完善监管制度,加强宣传引导,提振行业信心。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

第8988号建议的答复魏德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切实加强第三方监测市场监管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并征求生态环境部意见,现答复如下:
检验检测作为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服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技术支撑作用。近年来,随着检验检测行业的快速发展,无序竞争、违规检测等问题不同程度显现出来,在生态环境监测等个别领域比较突出。您提出的相关建议具有针对性、建设性。市场监管总局高度重视检验检测行业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持续整治行业乱象,坚决严厉打击虚假检测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一、已开展工作
(一)加大监管力度。在检验检测领域率先推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自总局成立以来,全国累计对检验检测机构组织检查2.8万家次,撤销、注销649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对近6000家检验检测机构作出行政处理。针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存在的突出问题,我们把这一领域作为监管的重中之重,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严格准入条件。与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要求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资质管理,提升监测机构数据质量。二是实施重点监管。连续3年将生态环境监测作为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的重点领域,严肃查处篡改、伪造监测数据和报告等弄虚作假行为。2019年,组织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对2896家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实施现场监督抽查,对其中的320家机构作出责令整改处理、782家机构作出责令改正处理,整体抽查比例超过40%,行政处理率达到38%。三是加强能力验证。在生态环境监测领域重点开展实验室技术能力比对。2019年,组织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实施生态环境监测能力验证项目25项,考核参数49个,3315家机构参加了能力验证,验证结果满意的有2936家,技术能力不能持续满足资质认定要求的机构受到相应处理。
(二)强化社会监督。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利用社会力量推动行业治理。2018年,委托专业机构对8个省市587家生态环境监测、机动车检测、家电检测等机构进行明察暗访,排查违法违规的表现形式和具体线索。推动检验检测行业管理大数据系统建设,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检测报告编号信息向社会开放,目前累计查询量达到38万余次。生态环境部组织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等行业协会和技术机构,在环境监测机构中开展行业自律承诺、技术能力考核等工作。
(三)加强舆论引导。大力推动实施失信惩戒,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官网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开被注销、撤销和责令整改的机构名单。按照《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将检验检测机构及相关人员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未经检验检测或者以篡改数据、结果等方式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严重问题和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二、下一步工作
市场监管总局将积极应对检验检测行业快速发展带来的诸多挑战,以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为目标,重拳出击、严厉打击虚假检测,同时坚持标本兼治,完善监管制度,加强宣传引导,提振行业信心。结合您的宝贵建议,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加快推动立法工作。市场监管总局正在制订《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规范检验检测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细化检验检测机构行为规范和违法违规判定情形。针对您提出的“赋予地方对异地第三方检测机构有效监管权限”,目前省、市(地)、县(区)级市场监管部门均可以对所辖区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在生态环境监测领域,生态环境部正在积极推动出台《生态环境监测条例》,目前送审稿已报送国务院。通过条例的修订,进一步明确各级生态环境监测的法律地位和作用,强化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法律责任和权利义务,加强对社会监测机构的监管,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市场。
(二)构建新型监管机制。着力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检验检测新型监管机制。2020年,市场监管总局将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检查纳入16个部门联合编制的《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联合生态环境部等4部门开展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加强部门联动,形成监管合力。继续开展明察暗访,多渠道收集违法违规线索。对弄虚作假、超范围检测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三)落实机构主体责任。积极利用信息公示、媒体曝光等手段,公布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以点带面形成震慑,强化社会监督。建立检验检测机构诚信档案,鼓励检测机构公布其遵守法律法规、履行社会责任等报告,进一步落实从业机构主体责任和连带责任。
(四)加强正面宣传引导。近年来,我国检验检测机构数量和规模呈快速上升态势,覆盖了几乎所有国民经济行业,贯穿于社会经济活动从研发、生产直至消费的全过程。我们将通过各类媒体宣传检验检测机构改革发展的成功经验,引导检验检测机构通过强化管理、提升技术、优化服务来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感谢您对检验检测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国务院办公厅,山东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全国人大代表联络处),生态环境部。
联系单位及电话:认可检测司 010-82262817